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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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国资委2022年4月25日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2]86号)文件要求,临港南桥科技城、临港康桥商务绿洲就2022年度房屋租金减免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明确租金减免期限
对2022年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必要申请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享受减免。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人《房屋租金减免申请书》(含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2、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控股股东名称及股权比例;
4、申请人2021年度财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有最终控制人,也需提供一份最终控制人的合并财务报表,即包含并表范围内下属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数据。
5、申请人2021年12月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涉及劳务派遣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2021年12月派遣人数证明(包含并表范围内下属所有子公司的人数,且含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最终控制人,也需提供一份最终控制人的并表范围相应材料。
6、申请人2021年度完税证明、2021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7、属于转租物业的,转租人在提交申请资料时,还需提供实际经营次承租人清单、实际经营次承租人的②-⑥相关资料(其中租赁合同为实际经营次承租人与转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转租人和实际经营次承租人签署的同意减免2022年租金的协议。
8、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审核资料。
三、受理方式
本次房屋租金减免采用网络受理方式,具体申报通道:https://fangyi.shlingang.com/lingangccv/web/ ,企业可通过手机号注册、验证码登录。
四、申请受理时间
在租及退租企业租金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本公告日后新入驻的企业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1、除上述补充事项外,均以公司2022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落实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为准。
2、本公司保留对本次租金减免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3、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海市或相关政策调整的,公司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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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对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 5 月 1 日